工会是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的负责全院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。其主要职责:
一、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代会,组织起草工作报告和换届选举等各项准备工作,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;指导检查分院和部门工会开展工作;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。
二、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和院党委、行政的中心工作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年度、学期工会工作计划,总结、交流工会工作经验。组织好评选工会工作的先进集体和积极分子工作。
三、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四项职能。提高教职工主人翁地位、维护教职工利益,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,积极参与学院的改革和建设,为培养“四有”新人做贡献。
四、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,深入群众,听取意见,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要求和实际问题,争取和支持各部门为教职工多办实事。
五、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开展“教书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管理育人”的活动,表彰“三育人”先进。
六、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校内外各类会员活动。会同有关部门努力丰富校园文体生活,办好工会活动室,建好“教职工之家”。
七、关心群众生活,积极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。
八、协助“计生委”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、教育、指导工作。
九、做好会员发展和组织关系接、转,收缴会费。
十、做好工会经费的预、决算和日常经费管理,定期向会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。
十一、做好本部门工作中产生的档案的积累、收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上级工会和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