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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举办第二届教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

2015年03月30日 10:44  点击:[]

各二级工会:

为庆祝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,深入推进“中国梦·劳动美”主题教育活动,弘扬教职工无私奉献、爱岗敬业精神,展示教职工为学院发展建设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,丰富和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投身“学院综合改革,建设一流高职院校”的实践热情和创造潜能,学院工会决定在3月30日--5月13日举办以“践行中国梦,讴歌劳动美”为主题的第二届教职工歌手大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:

践行中国梦 讴歌劳动美

二、参赛对象

学院教职工(音乐专业教师、上一届歌手大赛第一名获得者除外)均可报名参加。

三、活动时间

1、5月5日前各二级工会自行组织开展“践行中国梦,讴歌劳动美”歌手赛活动,选拔出一名(或一组)教职工参加学院的比赛。

2、5月6日晚进行全院预赛。

3、5月13日晚进行全院决赛。

四、预赛、决赛地点

大学生活动中心

五、参赛形式

本次比赛力求创新,唱法和形式不限:独唱、组合唱(对唱、重唱、小合唱、表演唱、歌舞联唱)等均可报名参赛,鼓励伴舞或乐器伴奏。

六、参赛曲目要求

1、主题鲜明、健康向上、格调高雅、新颖活泼。

2、参赛选手唱一首歌曲,自备伴奏,演唱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。(为确保伴奏不出意外,CD和U盘拷贝必须各备一份,并提前试放,并作清晰、准确的标记。)

七、比赛演唱顺序

抽签确定比赛出场顺序。

八、评委组成

学院音乐专业教师3—5名,群众评委3—5名。

九、奖项设立

1、集体奖:

根据各二级工会组织开展歌手赛情况、组织选手参赛情况、参赛选手获奖情况和比赛现场观众组织情况,评出集体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若干,分别奖给2015年分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分2.5分、2分、1.5分,

2、歌手奖:

本次比赛分独唱,组合唱两个类别进行评分,根据报名及比赛得分情况,分别评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进行奖励。

各二级工会要精心组织,认真开展“践行中国梦,讴歌劳动美”歌手赛活动,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的电子文档,以及选拔出参加学院比赛的歌手名单于5月5日交学院工会办公室林茂处。

附件: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
2015年3月30日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

二级工会名称: 联系人 联系电话

选手姓名

参赛曲目

演唱形式

参赛人数

联系电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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