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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举办首届教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

2013年04月19日 16:10  点击:[]

各二级工会:
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讴歌盛世中华与美好时代,活跃校园文化生活,展现教职工良好精神风貌,选树优秀教职工校园歌手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学院工会决定举办首届教职工歌手大赛,现将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:

大赛主题为“抒爱国爱校情怀,展川职院教工风采”。大赛以健康向上,格调高雅,新颖活泼为宗旨,力求反映当代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。

二、参赛对象

1.以二级工会为单位,组织会员参加本次歌手大赛。

2.艺体系工会的专业音乐教师不参加比赛,可作为表演嘉宾,艺体系工会的其他老师可以报名参赛。

三、活动时间

3月下旬—4月上旬组织报名,4月中旬—5月上旬进行比赛。报名期间教职工之家卡拉OK室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开放,供参赛选手选曲练歌。

初 赛:4月16日-----19日

复 赛:4月24日-----26日

决 赛:5月初

四、比赛地点

大学生活动中心

五、参赛形式

本次比赛限个人参赛,唱法不限,美声、民族、通俗、原生态、原创、戏曲均可。

六、参赛要求

1.报名方式:各二级工会组织报名,并填写报名表于4月10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349854404@qq.com邮箱。希望各二级工会努力挖掘人才,多推荐人选,组织艺术骨干积极参赛。

2.报名时间:3月28日-----4月10日

3.参赛曲目要求:(1)主题鲜明、健康向上、格调高雅、新颖活泼。(2)参赛选手唱一首歌曲,自备伴奏,演唱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。(为确保伴奏不出意外,CD和U盘拷贝必须各备一份,并提前试放,并作清晰、准确的标记。)

4.评 委:(1)校内音乐专业教师3—5名。(2)校内其他评委3-5名。

七、评分标准

1.本次比赛评分为10分制,所有评委评分汇总,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,再算出选手的最后得分,所得的平均分为该选手最后的得分,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。若出现同分,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,并依此类推。

2.评分内容包括四个项目:歌曲内容、演唱技巧、歌曲处理、仪表仪态。

(1)歌曲内容(2分),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。

(2)演唱技巧(4分),要求发音清楚,音色清晰,气息流畅,演唱与伴奏不脱节。

(3)歌曲处理(2分),要求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,音乐节奏感强,歌曲演唱完整,具有舞台表现力。

(4)仪表仪态(2分),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,仪态稳重,符合教师的身份。

八、奖项设立

1.集体奖:

根据各二级工会组织选手参赛情况、参赛选手获奖情况和比赛现场观众组织情况,评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分别给予一定奖励。

2.个人奖:

根据选手比赛得分情况,评出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6名和优秀歌手若干,并分别给予一定奖励。

附件: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
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

附件: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

二级工会名称: 联系人 联系电话

选手姓名

参赛曲目

演唱唱法

联系方式

备 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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