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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

2011年09月26日 20:32  点击:[]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名称:

本协会的名称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,简称四川职院教工足协。

第二条 性质:

本协会是四川职业技术校工会下属的教职工足球专项的、非盈利性的社会体育团体。

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:
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

(二)遵守中国足协章程,宣传足球运动,推动足球运动在我校深入开展;

(三)以满足广大教职工中足球爱好者的需要、扩大足球人口和提高运动水平为目的;

(四)为增强教职工体质,培养教职工足球兴趣,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服务。

第二章 活动范围

第四条 协会的活动范围

(一)推广足球运动,组织学院教职工(特别是足球爱好者)参加各类足球运动,推动学院足球事业的发展;

(二)主办和承办学院各种足球竞赛和培训活动;

(三)负责学院足球项目的裁判员的管理、培训工作;

(四)对院内举行的足球竞赛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;

(五)负责与院内、外城市、地区足球协会的联络、交往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。

第三章 会员

第五条 凡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职工,承认本协会章程,经自愿申请、批准注册即成为协会的会员。

第六条 会员入会程序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或申请注册;

(二)由协会组织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
第七条 会员权利:

(一)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
(三)获得享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第八条 会员义务:

(一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
(二)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和名誉;

(三)完成本协会交予的工作;

(四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
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,经协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第四章 组织机构

第十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。

第十二条

一、本协会理事会设会长1名,理事2名。

二、理事会的主要职责:

1、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;

2、制定和实施协会年度工作和计划;

3、维系与院内外足球协会之间的事务和学术交流。

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
第十三条 协会经费来源:

(一)接受奖励或捐赠;

(二)相关部门拨款;

(三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
(四)其它正当来源。

第十四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第十五条 协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
第十六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会员大会提出并报校工会审定。

第十七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校工会的监督下,按照学院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
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

附:本届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会长:岳全(联系电话:1377874077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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