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根据《关于开展遂宁市2021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》精神(遂妇知〔2021〕14号),经研究,我院拟推荐3个家庭参加评选活动,现将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学院在岗教职工家庭
二、评选类别
评选爱党爱国、乡村振兴、抗击疫情、扶贫助困、爱岗敬业、孝爱和乐、亲善教子、勤俭自强、书香文明、拥军优属、志愿服务、绿色洁美、清正廉洁、移风易俗、尊师重教、诚信守法、安全和谐等类型。
三、推荐条件
1.具有先进性。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,遵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自觉学法、尊法、守法、用法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、市民守则、村规民约,自觉履行法定义务、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。
2.体现引领性。家庭成员注重安全生产、禁毒、防艾、防邪、防拐,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,通过自身行为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;家风淳朴,家教良好,长幼有序,传承孝道;立家规,传家训,学习氛围浓厚;敬业诚信,尚德守法,廉洁修身,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;倡导移风易俗、倡树婚嫁新风,倡导禁烟控烟、追求绿色健康生活;热心公益,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和志愿服务活动;家庭温馨和睦,文明和谐,互相关爱,互相支持;注重家庭文化建设,能引领示范,能做广大家庭的表率。
3.突出典型性。家庭成员自觉弘扬家庭美德,传承优良家风,实施科学家教,孝老爱亲、爱岗敬业、清正廉洁、诚实守信,在经济发展、乡村振兴、绿色环保、公益助人、家庭文化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,积极参与扶弱助困等公益活动,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、群众认可。
4.原则上须获得过县级最美家庭或五好家庭荣誉,或其他县级及以上家庭类荣誉。
5.已经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最美家庭、五好家庭、文明家庭等表彰(扬)的家庭不再推荐。
6.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:
①家庭成员违法违纪;
②家庭成员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;
③家庭成员参与“黄、赌、毒”;
④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;
⑤家庭成员在文明、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;
⑥有家庭暴力行为,发生家庭暴力事件;
⑦有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;
⑧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不到位;
⑨主要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四、推荐方式及程序
1.各分工会按照推荐条件民主推选1名在岗教职工家庭。
2.学院工会女工委、分工会委员在民主推荐范围内推选出教职工家庭。
3.汇总推选家庭情况报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。
4.对推荐家庭进行公示。
5.按通知要求报遂宁市妇女联合会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分工会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,认真进行民主推荐,于2021年5月21日前,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、最美家庭生活照片3张、家庭事迹材料报学院工会办公室。
学院工会
2021年5月12日